一、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符合国家供地政策;3、用地定额和总规模符合有关规定;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调整方案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办理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三、办理费用
该事项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