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区消防大队9号窗口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盖建设单位公章
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
盖建设单位公章;平面布置图包括场所总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
盖建设单位公章;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可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签上投资人姓名及盖指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