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要重一些,放火罪不是马上剥夺人的生命权。
放火罪与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罪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起来有时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这种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也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可能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以及房屋、财物的焚毁。应当明确,放火罪与此种故意杀人罪尽管在犯罪手段上相同,但其行为危害的对象及后果是有明显区别的:
1.放火行为危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工厂、矿场、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而故意杀人行为危害的一般是特定的人。
2.放火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危害了公共安全,包括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而故意杀人行为的危害后果在既遂的情况下一般是剥夺了特定人的生命,可能还会造成特定的房屋、财物的毁损。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放火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来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如果采用放火的手段杀害特定人,并可能焚烧了被害人的房屋、财物,但不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或者不可能造成不特定范围内的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则不构成放火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危及了公共安全,则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断。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有很大区别。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