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一般情况下,员工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仍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下几种情况中: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