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1、敲诈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
2、数额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3、数额6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诈勒索数额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