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要看以下的法律规定。
第一、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房产那个管理法这个规定,没有取得登记证书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因此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本身是无效的。对这个问题大家可能关心最多的就是那个小产权房的问题。对这个小产权房由于他没有这个产权证,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它不能够那个行使所有权、转让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也不能够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它那个由于没有那个合法的权属证书,他不能够像那个正式的有房产证书的房子一样去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者拆迁,那么购房人的利益可能会得不到保障,因为这个出卖人可能见到利益之后会过来主张这个合同无效。
第三、这个购买这个小产权房的人由于没办法得到银行的贷款,它只能是一次性的付款,或者付款的时间很短,这个也会增加买房人的资金压力。另外这个风险也相当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