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去参保中心进行外地就医备案,然后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到成都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1、预挂失
(1)电话预挂失。若您能提供身份证号码或社保编码及8位数查询密码可拨打12333;
(2)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72小时的预挂失。
2、正式挂失:市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挂失补卡。
3、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4、填写《成都市医保卡制作申请表》;
5、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1、由用人单位提交《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离职证明,申报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2、若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未申报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的,允许参保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保关系。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其累计工龄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不得申请医保中断不补缴,否则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不予认定。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