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急前,须首先确定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作为旅行紧急性的佐证。如果在签证面谈时或通过代传递审理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的紧急旅行原因,此类事实将记入签证档案并对申请结果造成不利影响。请求加急申请的所有申请人,需首先缴纳正常签证面谈的签证费,然后按照下面的详细指导继续申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加急面谈批准,但随后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则不得使用该选项申请另外的加急面谈。
1、医疗需要
旅行目的为:接受紧急医疗救护服务、陪伴亲属或雇主寻求紧急医疗救护服务。
必需文件:
(1)由中国医生出具的陈述函,陈述患者身体状况及到美国寻求医疗救护的原因。
(2)由美国医生或医院出具的证明信,证明已做好治疗准备并标明大致医疗费用。
(3)如何支付治疗费用的相关证明。
2、葬礼/死亡
因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在美国去世,需要参加葬礼或将其遗体带回国内。
必需文件:
(1)由殡葬承办人出具的陈述函,写明联系方式、死者详细信息及葬礼日期。
(2)此外还须出具死者系申请人直系亲属的相关证明。
3、紧急商务旅行
因紧急商务事宜必须出差,并且无法提前预知这一需求。
必需文件:
(1)美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证明出差的紧迫性并说明业务性质,以及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会蒙受的重大损失。
(2)或者到美国接受三个月及以下必要培训的相关证明,包括由本国雇主及提供培训的美国公司出具的证明信。两封信函均需包括详细的培训说明,并陈述若无法获得加急面谈或加急代传递服务,美国或本国公司将蒙受的重大损失。
4、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
旅行目的为,需在美国开始或继续有效的学习计划,此计划于60天内即将开始,且普通签证预约已经排满。此选项仅限于学习时间在60天以内开始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同时,申请人在最近六个月没有被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拒签的记录。
必需文件:
(1)注明学习计划开始日期(60天以内)的I-20表或DS-2019表原件。
(2)如有必要,还需提供SEVIS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