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四、法律依据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年)
第六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由所在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三)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县区分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mxwsbs.meizhou.gov.cn/portal/indes.action?Areacode=441421)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递交窗口受理,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决定岗人员作出审批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卫计窗口凭受理通知书获得《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注销证明》文件。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决定岗人员作出审批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收到办结短信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卫计窗口凭受理通知书获得《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合格证书注销证明》文件。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