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时,房屋买卖的价款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并且在买卖合同中载明,但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是只能收回首付款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房屋买卖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屋买卖中常见的种类,签订合同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就是卖房人将一个房子卖给了两个人。如何避免?首先要保证呢定金交予的是所有权人;其次,查看卖房人的所有权证书及身份证明;最后,款项可以分次付清,并及时过户。
第三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共有房产被单独处分的纠纷。实践中,多出现的是夫妻财产处分容易遇到此类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房屋交易之前务必要查看房产证,仔细询问房屋所有情况,必要时,可以到房管局予以核实。
第四种是,房屋买卖纠纷之二手房买卖中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纠纷。购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事先做好调查,看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拿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