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一楼B区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初中以上学历;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没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