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就业失业登记证用途
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招用的城乡劳动力但未到劳动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特新录用人员名册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为被录用人勋埋《就业证》及时备案等相关手续。
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于续,续填被录用人员的《劳动者求职录登记表》中录用单位情况,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证》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就业证其他用途:
1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并备齐流动人员“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山人员就业登记K,向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中办理。
2如果是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初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的人员,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3本市户籍人员需到外地就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在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4:就业证办理到你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
二、怎么办理及办理流程
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
1、凡领取失业证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一)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
(二)职业高中毕业生和自费走读的大、中转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三)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四)被开除、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职工、合同期满的职工,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五)按政策规定迁入的居民(不包括已落实安置的征地农民),凭原申报其入户的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个体商户、私营企业歇业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七)大、 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八)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凭伺法(公安)部门证明。新毕业的毕业生,凭参加劳动就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结业证书。以上证明需所在区劳动局加意见、盖章。
2、失业人员遗失《失业证》需刊登作废声明,登报后,到原发证单位申请补领新证。
3、《失业证》实行有效期管理,《失业证》 有效期满自行失效,持证人可持旧证、带户口簿及小寸相片2张到社区服务中心换领新证,一般情况下两年审核一次。
办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