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费用
1.签证费
每位申请者都需支付签证费(代使馆收取)及签证服务费(签证申请过程中全程服务费用)。
注意:支付签证费用并不能作为取得签证的保障,一旦申请材料被递交至法国使馆,无论是签证申请被拒绝还是申请者自己决定停止申请,签证申请费用都不予退回和转帐,无一例外。
*签证费用需用人民币支付,根据当前汇率换算,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签证申请费为35欧元(折合人民币246元)的类型如下:
六岁至十二岁以下儿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格鲁吉亚,科索沃,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黑山共和国*,俄罗斯,塞尔维亚和乌克兰国籍公民。
12岁以上的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国籍公民。
*注:仅用于持有非生物识别护照的人
以下情况无需支付签证申请费用,但您要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六周岁以下儿童(短期)
12岁以下的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国籍儿童
以学校交流为目的的学生访问以及陪同老师
非法籍法语老师(在职人员)
法国政府奖学金,其他国家政府或基金会奖学金获得者和欧盟培训计划受惠者(仅限于此项目奖学金获得者)
科学访问学者(短期)
法国公民配偶
欧盟公民配偶
欧盟成员国公民未满21周岁或经济不独立外籍子女
欧盟成员国公民经济不独立父母
对于家庭成员中(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在法国有合法居留权的格鲁吉亚公民。(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在法国合法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发票上人民币的数额可能会与申请者实际交的金额有所差异。签证费金额以使馆出具的发票上的欧元数额为准。
2.签证服务费
签证服务费为208元。此项收费与法国驻华使馆共同制定,包括签证申请过程中法国签证受理中心提供的预约,材料审核,信息咨询,申请表格录入等各项服务。
3.额外服务
享受贵宾服务,申请人仅需每人额外支付人民币250元。
享受超级贵宾服务,申请人仅需每人额外支付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