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和解协议书是需要全面履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零二条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审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意味着可以不再追究法律责任。因此,一些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因为已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且双方达成和解息事宁人,所以就以为可以不再被判刑。不过,这得先确定达成刑事和解后的处理。
实际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将会接受以下处理:
1、公安机关可以撤案;
2、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
3、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4、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
5、判处法定最低刑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
6、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所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撤案、检查机关不起诉的,意味着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再判刑。不过,通常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适用,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被害人不再追究,法律上仍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最后会被判处刑罚。
但是,在一些公诉案件中达成和解,如果被告人未能免除被刑事处罚,因为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那么被告人可以被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