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禁毒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
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怎么计算
在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有很多,如走私、贩卖、持有、制造等等,而毒品犯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之一,对犯罪分子必然是从严从重处罚的。
例如现行《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上述涉毒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管涉案的毒品数量是多少,都必然会被会追究刑事责任。
但并不是说,深究毒品数量没有意义。按照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越大,犯罪嫌疑人受到的刑罚也就越重,反之亦然。
那该怎样计算毒品数量呢?
按照《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也就是说,毒品犯罪是计算毒品的数量的,而不是纯度的。如持有毒品一千克,那就是一千,其纯度不会影响毒品数量的计算。
但需要注意以下两大点问题:
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
2、毒品纯度不影响毒品数量的计算,但是对判刑量刑仍然是有很大影响的,纯度越低或大量掺假造假的,法院可以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