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