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
1.天津市正式户口的60周岁到69周岁老年人(绿本)。
2.天津市正式户口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紫红色)。
1.老年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1寸免冠照片一张。
1、游览公园时,购买门票半费(不含园内门票)。
2、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观看日场电影等购买门票一律半费。
3、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收费公共厕所免费。
5、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享受八折优惠。
6、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实行半价。
7、参观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8、乘坐市内公交车可购买月票,公交车内设老年人座席。
9、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10、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11、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应当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2、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修缮。
13、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