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有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1、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2、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3、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