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流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户籍务工人员,可提供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至2018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申请入读其它年级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