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名字变更申请
户口名字变更申请首先要写申请书,申请书样式可以借鉴一下样例:
申请书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族,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姓名为的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xxxx年到现在xxxx年,一直使用的是这个名字,为了保证我以后工作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就业,现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20XX年X月X日
二、更改户口名字的流程
1、未满18周岁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理由正当的,由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写出书面申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18周岁以上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理由正当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因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属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3、对夫妻离异,需要变更子女姓名的,由父(母)一方或双方申请,经子女父母双方同意,并在申请证明上共同签字,或持双方经公证处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证书,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
4、年满13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需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5、派出所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材料,报分局审批,分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备注:1、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2、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