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和实施以后的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驻市内三区用人单位的职工以2001年1月1日为线;其他区市以及铁路分局的职工,以2004年7月1日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