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
第二十七条 对公示和复核无异议人员,按照管理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管理部门)确认并下发任职通知,颁发资格证书。
对具有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权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政府不再审批其评审结果,按分级管理原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颁发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