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成立原有合同作废吗

一、新合同成立原有合同作废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的合同成立,原合同会不会作废要视双方的约定而定,如果双方约定新合同成立后,原合同作废的,原合同就会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作用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产权登记作为现代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产权确认功能,是指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承认并保护房地产与其权利人之间的法律支配关系;二是公示功能,是指将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进行哪些活动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进行哪些活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经营,但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

租地到期地面建筑归谁

租地到期地面建筑归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

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实缴”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负有足额到位的义务。因此,实缴资本不足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1、在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中,一般的情况是违约的一方是补充责任人,而侵权行为人是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在造成损害的问题上,侵权行为人是侵权损害的直接原因,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人(也是竞合的侵权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仅仅是没有尽到义务而已,并不是直接的损害原

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

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一、单位吊销了劳动关系是否自动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会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按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建设活动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

无理由辞退赔偿多少

无理由辞退赔偿多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而定,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是违反相关规定辞退的,如劳动得在三期等,双倍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医院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理手续

一、医院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理手续1、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开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可以要求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3、用人
5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