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禁止设置与路政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无关的其他非公路标志。3)隧道内及隧道上方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不得利用公路标志杆和行道树挂设;非公路标志与公路标志不得混设。4)公路标志100m纵向前后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5)非公路标志设计图案和颜色应与公路标志有明显区别。6)非公路标志设置应当与公路环境相协调。7)公路边沟外缘30m以内的非公路标志设施不得使用射灯及其他光源较强的照明设备。8)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已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9)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已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已组织了听证。10)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
二、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一路11号
四、办理费用
全文?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三、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四、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五、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序号赔偿项目计量单位赔偿费标准(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一、标志牌(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1.边长130CM(高强级)2.边长130CM(工程级)3边长110CM(高强级)4.边长110CM(工程级)5.边长90CM(高强级)6.边长90CM(工程级)7.边长70CM(高强级)8.边长70CM(工程级)(二)圆形反光标志牌1.直径120CM(高强级)2.直径120CM(工程级)3.直径100CM(高强级)4.直径100CM(工程级)5.直径80CM(高强级)6.直径80CM(工程级)7.直径60CM(高强级)8.直径60CM(工程级)(三)正(长)方形氢光标志牌1.高强级2.工程级(四)正(长)方形不反光标志牌1.铝板2.铁板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块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21201150152083010155506103302090114014507909305055202801450790550300双面标志牌按同种单面标志牌的1.3倍计算.2122232425262728二、标志牌支柱(一)单柱式(二)双柱式(三)单悬臂式1.114MM(4英寸)2.140MM(5英寸)(四)双悬臂式1.165MM(6英寸)2.219MM3.245MM(五)门式(龙门架)座组座座座座座430850281033106890956013570视损坏程度确定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三、其它标志(一)钢管反光示警桩1.89MM(3英寸)2.114MM(4英寸)(二)水泥钢筋砼示警桩,标柱(三)公路界桩(四)百米桩(五)里程碑(水泥砼)(六)锥形交通路标1.高75CM(反光套)高50CM(反光套)2.高75CM(不反光)高50CM(不反光)(七)轮廓标1.钢筋砼柱式2.玻璃钢柱式3.附着式(八)路面标线1.热熔2.冷涂(九)突起路标1.道钉2.瓷标根根根根根座个个个个根根块平方米平方米块块30035012013030280140105120851002005580401001046474849505152535455四、路面、路基(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二)沥青路面(三)沙土路面(四)土质路肩或边坡(五)浆砌护坡、锥坡(六)石渣路肩(七)沥青路肩(八)水泥路肩(九)路基(未筑路面时适用(十)顶管穿过公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米22015050408545100150503001、挖掘水泥路面深度超过25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25%计算;挖掘其他路面深度超过20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35%计算。2、路肩与行车道一体浇制的,按相应路面标准计。3、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赔偿费增加35%。56575859五、排水沟(一)石砌边沟、截水沟(二)土质边沟、截水沟(三)砼预制件铺砌边沟、截水沟(四)水泥钢筋奏盖板米米米平方米18040280200606162六、挡土墙、护面墙(一)水泥钢筋砼挡土墙(二)干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三)浆砌片石挡土墙、护面墙、护脚(四)路缘石(水泥砼预制件)立方米立方米立方米米700150200756465666768697071727374七、交通安全设施(一)波形梁护栏1、单面波形钢板(长4米)2、端头梁(长0.74米3.立柱4.防阻块(二)坪式护栏1.钢筋砼防撞护栏2.石砌式护栏(示警墩)3.片石砼式护栏(示警墩(三)隔离设施1.编织网2.隔离栅(钢管,杆焊接式)3.路栏4.砖石护栏片片根个米立方米立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67020048045480200300180300300180编织网有框架另加50元/平方米;钢支柱另计120元/根;砼柱另计80元/根。75767778798081八、桥护栏(一)普通钢筋砼梁柱式护栏(二)普通金属制梁柱式护栏(三)普通钢筋砼柱,金属混合式护栏(四)钢筋砼坏式护栏(五)砖石护栏(六)不锈钢护栏、豪华型护栏、其它型式护栏(七)帽石米米米米平方米米345450500480200按实计算1208283848586九、公路绿化(一)普通乔木1.胸径3CM(含3CM)以下2.胸径3CM-10CM(二)普通人工草坪(三)普通灌木(四)花卉、名贵树木、名贵草皮株株平方米平方米4012080150按实计算乔木胸径在距地面1.3米处度量,胸径超过10CM每超1CM,增加赔偿费10%。每株最高赔偿费不超过300元。8788899091929394十、其它公路损害(一)车辆载运货物触地(二)履带、铁轮车辆行驶公路(三)车辆强行在未完工的路面或处于养生期的水泥路面上行驶(四)填水沟(五)污染公路1.沙、石、泥土、垃圾2.油类品、化学物品(1)水泥路面(2)沥青路面3.其它物品米平方米平方米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2相应路面标准的10%-100%按相应的路面标准155601205履带、铁轮车损坏路面,按该车辆两轮迹外缘宽度乘以轮迹长度计算损坏面积。95十一、其它设施(一)桥梁、涵洞、隧道、渡口、码头及其设施(二)道班房(三)收费站设施(四)电杆及照明设备按实计算96十二、其它凡本表未列出的,可参照同类项目计赔;不能参照的,按实际损失计赔。损坏一个不可解体的物体,按损坏一个最整体计赔。
全文?全文
全文?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转报省公路局要求制定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标准的函》(粤交法函〔2004〕500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收取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非国有经营性公路补(赔)偿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在公路用地内建广告设施的收费标准,应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二、暂不同意收取超限运输补(赔)偿费,待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再行报批。
三、本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