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江门市台山公路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台山公路局行政服务窗口审查资料,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①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依法不需要取得许可或申请事项属于法律禁止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同时告知适格申请主体或法律依据;②申请事项不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不能当场补全或者更正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④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路政许可申请,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路政许可申请后,审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许可条件进行审查。许可条件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种方式,审查完成后,制作《路政许可呈批表》,交股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台山市公路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路政管理许可证》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