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