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2、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回)
到人才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持 “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则省略第4点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1、学校一律不邮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手续建议学生本人亲自办理 ,若确因临时有事,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户口迁移证本人的《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人在外地无委托书的,可以让其辅导员证明。
2、负责户口迁移的老师要求领取人在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好剩余户口迁移证和登记表,户口迁移证不可以涂改、损坏。
3、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之后,方可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千万别轻视户口,那种认为“我不需要户口、户口对我无所谓”的说法是错误的。(户口在证明公民身份、从事民事活动,如:婚姻登记、出国、升学、就业等和刑事活动中都有十分重要和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