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字诉讼要准备什么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派出所领取);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准予变更的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6.起诉状;
更改姓名是公民权利,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公安机关不允许更改姓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举报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也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办理流程
(一)未满18岁者更改姓名步骤:
1、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我叫xxx,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xxx年xx月xx日)。
3、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4、到所在的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二)年满18岁者更改姓名步骤:
1、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写更名申请:必须要先提交申请书,申请改名(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
3、写更名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哪些证明。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所在地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成人改名公证:这个根据情况,可能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不要求。
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