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大厅。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办结,告知业务受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