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办理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陆“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dport.gov.cn:8080/GDPORT/)”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全或者更正。

3.审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

4.决定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分管领导自完成全部审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获取办理结果

对已受理的申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准予通过决定书》或《交通行政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通过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

窗口办理流程

特殊环节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2004年)

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2014年)

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向港口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可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报刊公布;不予许可的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的同时,应当将许可情况通知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港口经营(申请从事港口理货除外),申请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符合资质条件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报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并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明确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经营地域、主要设施设备、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

《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港口设施需要试运行经营的,所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试运行经营期,并在证书上注明。试运行经营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期的,试运行经营期累计不得超过1年。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港口经营,应当提交下列相应文件和资料:

(一)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四)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五)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六)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

(七)证明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的,应当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的,应当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港口工程试运行期间从事经营的,应当提供上述第(一)(二)(四)(六)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八条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港口理货经营地域为申请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三)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理货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设施,有业务章程、理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顺利进行数据传输的理货信息系统和技术装备。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新闻

成都生育保险满多长时间可以报销

一、成都生育保险满多久可以报销成都生育保险满12个月才可以报销,具体规定如下: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

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考虑的因素

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考虑的因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考虑的因素包括破产案件的复杂性、管理人的勤勉程度、管理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后,可以根据破产案件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都市青羊区统一扶贫标准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统一扶贫标准低保标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规定,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区确定,不同城区标准不同,具体如下: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2、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和郫县: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3

2020成都市创业补贴没有营业执照办理方法是什么

一、创业补贴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没有营业执照不能申请领取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是领取创业补贴的一个必要条件。二、成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申领条件1、成都市户籍;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注】:就业困难人员指办理失业登记、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人员,包括4050人员、

四川成都市驾驶证补办需要满足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2020

一、成都驾驶证补办流程办理人持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属于期满换证的,提交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到车管所,领取“驾驶证申请表”、填表、交表。二、办理条件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

2020四川成都市办理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材料

一、成都市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提取情形相应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1、本人提取需提供身份证;2、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有效委托及委托人、代办人身份证;4、单位统一提取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职工职员身份证。(二)

2020成都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有什么条件

一、成都失业技能补贴申领条件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新型学徒、技师、高级技师、专业技术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申

四川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有哪些证件

一、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材料:1、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首付款收据;3、身份证原件。二、成都公积金贷款最

2020成都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流程包括什么

一、提交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本省范围内跨的市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所需材料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0四川成都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第45条
5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