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受理后,区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股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配合。受理后,区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股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