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台山市台城台海路91号
二、办理材料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包括通行线路和时间、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提交。
无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无。
无申请人为法人才需要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