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省办事大厅韶关新丰分厅窗口”(http://wsbs.xinfeng.gov.cn/portal/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persionService.action?areacode=440233)
2.在线填写注册表单,并进行申报材料登记。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窗口或寄送送达。
5.现场领取或收取我局准予或不准的批复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资金证明、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