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城镇医保的办理途径
1、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2、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3、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所需的材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
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
户口簿、身份证、《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城镇居民医保缴纳标准
1、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
2、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4、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