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2)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3)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4)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5)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二、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三、办理地点
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楼办事窗口
四、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人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局同意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在建设银行连南分行缴存保证金,提供缴存依据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人做好申请
申请资料、、申请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提供完整矿区批复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专家同意通过的方案
提交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方案
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方案
省国土厅出具备案证明
提交报告
提交批准书
提交采矿证
提供测量图、坐标
提供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业务子系统报盘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