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第七条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见附件2);(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第八条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三)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见附件3),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五)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二、办理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三、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材料
填写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收原件。
查验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培训证明,收原件
填写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