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丽水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居住满5年。家庭成员户口从外地迁入的,必须满1年。申请人未婚或者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必须年满35周岁;
2、住房条件。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成员未在丽水市范围内的行政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建房,未领取过建房费或购房补贴,未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3、经济条件。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年人均低收入标准;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
其实我们向政府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其产权是有限的,为部分产权。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权属登记的时候,房产证上注明的是“经济适用房”字样。
一般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产权表现为:
1、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2、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