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1)通过窗口提交的:验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网上提交的:应上传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件。领取证书时应效验原件。
字迹工整、清晰
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机构
有资质机构
国土部门提供的所申请农用地不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的证明材料(包括图斑)。
检查原件
初审同意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件汕头市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区农林水务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通过,《占用农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初审通过决定书》,并将材料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汕头市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将采取现场检查的方法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汕头市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区农林水务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占用农地作为固体废弃物堆放、填埋场所初审通过决定书》,并将材料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取。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汕头市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将采取现场检查的方法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