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开户行帐号、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名册。
(4)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