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没了户口怎么注销
1、死亡注销(由亲属申报):
正常死亡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医院死亡诊断证明;
(3)不是在医院死亡的,由单位村居出具证明,派出所要进行调查;
(4)殡葬证明;
(5)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2、非正常死亡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司法部门(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出具证明)和医疗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3)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带上这些材料去派出所户籍科就可以注销
二、办理死亡登记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