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i西安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
2020年2月9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可待疫情结束后缴存,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缴存,不超过三个月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期限可顺延三个月;
4、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暂不转逾期、不计收罚息且不影响个人征信。
据悉,本措施自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