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2.受理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3.审核,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电子《预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核的要求按照附件中的《实地核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实地核查量化表》
4.作出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提交资料,然后等候办事。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系统核实后无误后,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打印受理通知书。
3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审查人员经过审查资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按照规定和要求,细化表、通知企业进行场地核查。
4作出决定,审核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许可结果。
5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