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二楼全窗口
二、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二楼全窗口
三、办理材料
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
彩色照片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香港申请者可以出具经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公证的声明,作为“无刑事犯罪纪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