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定住所的监视居住家属可以去探视吗

一、被指定住所的监视居住家属可以去探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指定住所进行监视居住的,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家人是可以进行探视的,未经批准不得探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危险驾驶罪强制措施是否适用逮捕

一、危险驾驶罪强制措施是否适用逮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是不适用逮捕的,逮捕只适用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

拘传是否算羁押

一、拘传是否算羁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并不算是羁押,在刑事强制措施中,刑事拘留和逮捕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拘传是否算刑期

一、拘传是否算刑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不能折抵刑期的,只有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的,才能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紧急逮捕条件是什么

一、紧急逮捕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紧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

取保候审人在异地怎么传唤

一、取保候审人在异地怎么传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是不能异地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在异地的,由异地的公安机关传唤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

哪些机构有权逮捕

一、哪些机构有权逮捕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

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

一、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

刑诉法学禁止性规范

一、刑诉法学禁止性规范在现行法中刑诉中:授权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同时存在。其中禁止性规定内容具体如下:《高法解释》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

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一、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吗拘留也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是羁押的一种。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

刑事案件在哪些地方立案

一、刑事案件在哪些地方立案(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
4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