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政策前言: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实行近60年,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一是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二是由于制度模式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统筹协调,待遇差距拉大,引发“双轨制”、“待遇差”矛盾,社会上要求实现养老制度公平的呼声渐高。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改革的范围

适用于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但是需注意:一是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约41万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他们离休待遇的调整由中央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政策,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二是编制外人员目前大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要通过继续推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保障权益。

缴费比例与企业相同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模式也与企业相同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这样规定,比原来按“最后工资”分档确定退休费,能够更全面历史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也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

保持待遇不下降

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即“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因此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更好地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有所限制。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与企业分账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制度,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这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大多由财政资金支付,单独建账管理基金,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高,不与企业混用基金,有利于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另一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所以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既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要转移部分基金。无论哪种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

建立职业年金

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相关新闻

成都房产证土地证合一怎么处理

一、房产证和土地证二合一后如何办理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

四川成都最新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计算方式2020

一、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具有成都市户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低保对象;4、城乡低收入家庭;二、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

成都市公积金缴纳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条件成都市公积金缴纳只能公司缴纳,不能个人缴纳,如果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也要同比缴纳。二、成都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可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如下。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020成都市生育保险缴交比例为多少

一、成都生育保险缴交比例成都生育保险缴交比例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

四川成都新能源汽车上牌需要哪些手续

成都新能源汽车上牌流程一、网上预约新能源汽车号牌首先,车主需要在网上进行新能源汽车号牌预约申请入口: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申请网址: https://sc.122.gov.cn/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 【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约】 业

成都市集体户口随迁程序是什么2020

一、成都集体户口随迁流程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成都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

教育救助是哪些意思

一、教育救助是什么意思教育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二、中国教育救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救助对象义务教育

四川成都市异地驾驶证转入程序包括哪些

一、异地驾驶证转入成都流程需要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身体健康证明,到成都车管所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

四川成都市单位集体户申请条件有哪些2020

一、成都单位集体户申请条件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2、应届专科生;3、技能人才入户;4、积分入户。但是有一个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二、集体户口和正式户口的区别是什么从形式上区别: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从本质区

四川成都市网上选车牌号流程包括什么

成都网上选车牌号流程1、登陆www.scjtaq.com“四川道路交通安全网”,点击进入“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页面。2、进入“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车主选择机动车注册地(城市)进入下一步。3、进入用户通告的浏览页面,请车主仔细阅读《小型汽车号牌自主编号说明》,车主在10秒钟后才能点击“同
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