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清远市新城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城综局窗口
二、办理材料
规划总平面图必须具备规划审批章,复印件1比1大小,证明文件验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提交原件,身份证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提交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土地使用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等国土房管、城乡规划等部门核发的文件,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A4纸,并标注名称
A4纸,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A4纸,并标注名称。
建设工地回填类无须提供,提交A4纸,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A4纸,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内要事先增加相应许可经营项目,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地回填类无须提交,提交A4纸,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