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材料
(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提供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次诊疗的病历本、诊断书、住院病历及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印章,属职业病的需提供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考勤记录、交接班记录;
(六)事故前后相关影像资料;
(七)事故现场和伤亡人员各个方位照片。
(八)两人以上旁证材料、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九)用人单位申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供法人证书或机构编部门批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的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3、工会对拟申请认定工伤人员情况进行的为期5天的公示证明。
(十)有下情形的,还应当提供相关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供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军人伤残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证明材料;
8、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工伤认定审批-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