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武汉市民政局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武汉市民政局
[办理(主管)机构]武汉市民政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国家法定休假时间除外)
联系电话 :027-85765674
武汉三镇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地址电话:
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2414472 430013江岸区三阳北路33栋社区服务大楼3楼
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520005 430022江汉区复兴1村90号
桥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751461 430030桥口区中山大道200号
汉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4635473 430050汉阳区墨水湖北路
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8866719 430060武昌区中山路312号(武昌区政府对面凤凰大厦五楼)
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6330049 430080青山区钢花112街友谊大道南侧
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7386155 430070洪山区楚雄大道特9号8楼
东西湖区民政局83893405 430040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大道173号
汉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84851775 430090汉南区纱帽街芦薇路142号
蔡甸区民政局基政科69842525 430100蔡甸区湖堤路10号
江夏区民政局基政科87013754 430200江夏区纸坊镇熊迁弼街153号
黄陂区民政局基政科85932523 432200黄陂区前川镇新建街69号
新洲区民政局基政科89353535 431400新洲区城关镇齐安大道63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办84892955 430056武汉开发区沌阳大街145号(沌阳大厦楼)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办87561196-8019 430079武昌珞瑜路540号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8、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来源:武汉政务网(http://www.wu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