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一、公安部公布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公安部

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电话:010-12389

网址:http://www.12389.gov.cn

2、北京

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市公安局,邮编:100740

电话:010-110,010-63531234

电子邮箱:fyzzfz@bjgaj.gov.cn

3、天津

信箱: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市扫黑办,邮编:300393

电话:022-12389

电子邮箱:tjsshce@126.com

4、河北

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050051

电话:0311-66995277、0311-66995288、0311-83033538

电子邮箱:hbsshjb@163.com

网址:http://www.hebga.gov.cn/

5、山西

信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351-4034110

网址:http://site.sxgabmfw.gov.cn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线索举报”栏目

6、内蒙古

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471-6550480

电子邮箱:2132959453@qq.com

7、辽宁

信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细河街5号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24-96110

网址:www.lnga.gov.cn

8、吉林

信箱: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

电话:0431-82097213、0431-12389

电子邮箱:jlsgatshb@sina.com

网址:www.gafw.jl.gov.cn

9、黑龙江

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黑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150008

电话:0451-82897127

网址:http://gafw.hljga.gov.cn/

10、上海

信箱: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803号扫黑办

电话:021-22028307

电子邮箱:sjshb2018@163.com

11、江苏

信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10024

电话:025-83524730

电子邮箱:jsgashce@163.com

12、浙江

信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571-87286585

13、安徽

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551-62801304

电子邮箱:shcexsjb@163.com

14、福建

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福建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591-87094094

电子邮箱:fujiansaohei@163.com

15、江西

信箱: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江西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330038

电话:0791-87288200、0791-12389

网址:http://www.jxga.gov.cn

16、山东

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

电话:0531-85121600

电子邮箱:shce_gatyzzfzzczd@shandong.cn

17、河南

信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电话:0371-65884900

18、湖北

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道181号湖北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430064

电话:027-67122688

电子邮箱:hbsdhbjbyx@163.com

19、湖南

信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10号湖南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410001

电话:0731-84590320

电子邮箱:hnshce110@163.com

网址:www.hnga.gov.cn

20、广东

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20-12389

电子邮箱:gdshce@163.com

21、广西

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30012

电话:0771-2892341

电子邮箱:gxgasaohei@163.com

22、海南

信箱: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办公室

电话:0898-68835278

电子邮箱:hnsgatshcebgs@163.com

23、重庆

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23-63960789、023-63962789

电子邮箱:cqshce@163.com

网址:www.cqga.gov.cn“有奖举报”栏目

24、四川

信箱: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邮编:610041

电话:028-86301110

25、贵州

信箱:贵州省贵阳市宝山路82号贵州省公安厅扫黑办

电话:0851-85906671

电子邮箱:guizhouxingjing@163.com

26、云南

信箱: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56号

电话:0871-63054350

电子邮箱:ynshcebgs@163.com

27、西藏

信箱: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5号,邮编:850000

电话:0891-12389、0891-6312922

28、陕西

信箱: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电话:029-86165840、029-86165651

网址:gat.shaanxi.gov.cn

29、甘肃

信箱: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高级警官培训楼1404办公室,邮编:730046

电话:0931-5155500

30、青海

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22号青海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

电话:0971-8292719、0971-8293575

电子邮箱:qhshce@sina.com

31、宁夏

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

电话:0951-6136110

电子邮箱:nxgashce@163.com

32、新疆

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西二巷103号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邮编:830006

电话:0991-5656753、0991-5657110

电子邮箱:1292780847@qq.com

33、兵团

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6号兵团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0002

电话:0991-12389、0991-5988586、

0991-5988591

二、扫黑除恶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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