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派出所
XXXX年XX月XX日(加盖派出所公章)
2、另一种是你个人所写,然后拿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如下:
无犯罪记录证明
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XX人(这里写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从XXXX从XXX地方转至XX地方读书,现在暂住XXXXXX,其在XXXXXXX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的记录,特此证明。
***(姓名),男,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928199909099999,在我单位表现…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